缅北电诈头目巫鸿明覆灭记!

列位看官,今儿说的这位主儿,姓巫,名鸿明,在缅北电诈那潭浑水里头,算得上是条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。他这一辈子,用四个字儿就能说透——贪心不足,自作自受。 话说巫鸿明早年间也是个跑江湖的,在果敢那地界上摸爬滚打,干的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买卖。可这人有个长处,鼻子灵,哪儿有腥味儿他往哪儿钻。 二零一五年那会儿,缅北“四大家族”之一的明家,在果敢老街和石园子、清水河那些地方圈了地,建起一片片园区,挂的是科技园的牌子,里头干的却是杀人不眨眼的勾当。明家当家的一看巫鸿明这人手底下有人有枪,办事利索,就把他招了来,当了头一号“金主”。 看官您问,这“金主”是个什么头衔?说白了,就是诈骗园区里真正管事儿的。明家出地盘出武装,巫鸿明出人手出骗术,两边合伙,一个管打伞,一个管下刀。 赚来的钱怎么分?巫鸿明后来自个儿交代了,每进一个亿,明家要抽走两到三成。您听听,一个亿里头抽走两三千万,这买卖得有多大?那些年被他们骗走的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,加起来足足一百多个亿。 巫鸿明这人,心黑手狠。园区里头关着的,都是被“高薪招工”骗过去的中国人。完不成业绩的,轻则挨打,重则剁手指头、关铁笼子。有人想跑?逮回来就往死里打。 二零二三年前后,他们手底下的人命案子,光法院认定致死的中国公民就有十四人,多人受伤。更邪乎的是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号那档子事儿,眼瞅着中国公安要追到缅北来查了,明家和巫鸿明手底下的人慌了神,连夜把园区里的涉诈人员往别处转移藏匿。转移的路上出了乱子,明家的武装人员二话不说,端起枪就朝人群里扫,当场撂倒八个,死了四个,伤了四个。您听听,这是人干的事儿吗? 可巫鸿明自个儿心里头,早就不拿人当人了。他临刑前对着镜头说了句掏心窝子的话:“每一个诈骗都是血淋淋的,但是被利益蒙蔽了,就不会去想这些。”他说他用什么“天演论”“物竞天择”来给自己宽心,“反正狼生来就是要吃肉的,狮子都是要吃羊的”。列位看官,您品品这话,狼吃羊是天性,可他是人,他不是畜牲。把自个儿活成一条狼,那就别怪猎人的枪口对准他。 二零二三年,中国公安机关下了狠心,跨境追凶。二零二四年,明家犯罪集团连同巫鸿明等一干“金主”落网。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号,浙江温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,巫鸿明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诈骗、开设赌场等十四项罪名,判处死刑。他不服,上诉。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号,浙江高院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号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巫鸿明被押赴刑场,执行死刑。 临刑前那顿“断头饭”吃得怎么样,外人不得而知。可他在镜头前撂下的那几句话,倒成了他这辈子最后的“招牌”。他说明学昌当年拉他入伙的时候,热情得不得了,“每天都托人过来找我,第二天又约我吃饭”,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拽进了这个火坑。可列位看官您细想,明学昌拉他,他自个儿要不贪那口肉,谁能把狼拽进圈里来? 正是: 缅北深山养恶狼,骗得百姓血泪淌。 百亿赃银堆成山,十四冤魂无处葬。 天网一张罩下来,金主头衔变枷锁。 莫道异乡能逃罪,中华法剑斩豺狼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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